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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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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提示性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公告编号:临2019-046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末公司总股本 348,806,268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利润分配总额113,663,149.5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30.09%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上述事项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现根据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19,069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345,987,199股,即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公司股份总数-已回购股份数量=348,806,268-2,819,069=345,987,199股,现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32852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13,663,149.57÷345,987,199≈0.32852元(含税)(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现金红利分配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可参与分配股本总数=0.32852*345,987,199= 113,663,714.6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30.09%。

综上所述,本次最终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 0.3285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13,663,714.62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由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等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维持不变。

为保证利润分配实施,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止,将暂停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确保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和公司的总股本情况不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