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14日起,本公司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14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14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http://sd.citics.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14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4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交易代码:1502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19年06月12日,新能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14元,相对于当日1.088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9.15%。截止2019年06月13日,新能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14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能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能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能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净值和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场内代码:1502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能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能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能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