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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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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9-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4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因发行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蓝帆投资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该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221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目前蓝帆投资拟发行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后续蓝帆投资将视自身需求及市场情况适时考虑剩余额度的发行安排。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蓝帆投资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上质押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蓝帆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6,819,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90%;其一致行动人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0,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7%;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34,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5%,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00,253,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2%。

本次办理质押的股份为39,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95%。本次质押后,蓝帆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3%,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47%;其一致行动人蓝帆集团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61,0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7.16%;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53,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7%,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32%。

4、蓝帆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蓝帆投资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5、关于蓝帆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