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06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4人,董事丁学庆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许圣明先生行使了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按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7月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主要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中的第一项、第三项议案。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公告编号:临2019-06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黑体部分为修改或增加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按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19-06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2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2日
至2019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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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6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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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登记时间:2019 年 7 月 1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联系人:刘洋、付林
联系电话:0551-63542170
传真:0551-63542170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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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