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3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四楼418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6,81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0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79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465%;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7%。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2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5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广新律师和祁辉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