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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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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9年6月17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首次申购的最低限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注: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转换费率水平、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与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楼2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单宇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7日

电话:021-60374900

传真:021-60374934

联系人:洪韦芸、韩涵

客服电话: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天网”

网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刘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4)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秦雨晴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李新华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传真:0755-82400826

联系人:石静武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cn

(1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www.zszq.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 话:010-83574507

传 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张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 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遵守基金交易规则,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