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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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的提示性公告

2019-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6;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 6月10日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因保本周期届满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转型为“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诺安鸿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于2019年6月15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公告》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现对转型后的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运作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原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并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转型。本公司已将《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

自2019年5月18日起,《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生效,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将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的运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的安排

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0日暂停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并自2019年6月21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投资者提交的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适用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体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已将变更后的《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转型期间的相关公告刊登在本公司网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2、本基金转型前为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但投资者仍应注意保本基金依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转型后为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不再适用保本基金的保本条款。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应仔细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转型后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和基金的投资价值,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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