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2019-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9-09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议案》,为支持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与公司合作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累计向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银行对经公司筛选的优质客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而形成的债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公告》。

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日及2019年2月1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因被担保方逾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分别为220.33万元、50.42万元、1,000万元,合计1,270.75万元。截止目前被担保方之一吴川市燕来农牧有限公司通过以生猪抵债的方式清偿前期公司代偿的金额35.30万元,其将继续以生猪抵债的方式清偿剩余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贷款担保余额共计为9,705.02万元,因被担保方逾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1,396.55万元,新增125.80万元。

二、逾期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养殖户彭善奖

自然人彭善奖,身份证号 45242619640411****,住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公会镇连胜村五组67号,为昭平县裕鸿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

2、养殖户李扬宏

自然人李扬宏,身份证号45252519781120****,住所广西容县杨梅镇普济村四队8号,为容县杨梅镇李扬宏养殖场经营者。

上述被担保方彭善奖、李扬宏均为公司饲料业务客户,除业务合作关系外,其与公司、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对外担保贷款逾期及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1、养殖户彭善奖

2018年4月,因业务需要,昭平县裕鸿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彭善奖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申请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8日,公司为其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4月28日借款到期,该客户短期偿还困难,经与银行协商,展期45天。截止2019年6月13日尚有100.80万元借款本息及罚息未能偿还。为保证公司信誉不受影响,公司已经按照担保合同履行100.80万元借款本息及罚息的代偿义务,公司由此形成了对客户彭善奖的应收债权。根据彭善奖、谢莲娥夫妇与公司签订的《自然人保证反担保合同》及昭平县裕鸿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公司有权要求彭善奖、谢莲娥夫妇承担反担保责任。

2、养殖户李扬宏

2018年4月,因业务需要,容县杨梅镇李扬宏养殖场经营者李扬宏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申请3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8日,公司为其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4月28日借款到期,该客户短期偿还困难,经与银行协商,展期45天。截止2019年6月13日尚有25.00万元借款本息及罚息未能偿还。为保证公司信誉不受影响,公司已经按照担保合同履行25.00万元借款本息及罚息的代偿义务,公司由此形成了对客户李扬宏的应收债权。根据李扬宏、刘妙华夫妇与公司签订的《自然人保证反担保合同》,公司有权要求李扬宏、刘妙华夫妇承担反担保责任。

除上述外,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未有逾期和欠息情况。

四、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为此承担担保责任形成一定的应收债权,公司将督促客户彭善奖、李扬宏等尽快向公司清偿上述款项,力求协商达成还款计划和方案,保留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