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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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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61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15:00至2019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永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6名,代表股份150,464,072股,占公司总股本314,714,579股的47.809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08,615,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12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3名,代表股份41,84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97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31名,代表股份43,453,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07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中:

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发行对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发行方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股票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锁定期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拟上市地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标的资产交割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上市地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89,704,339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0,759,733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0,19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2%;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8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0%;反对563,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覃小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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