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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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人,代表股份277,072,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62,462,474股的28.78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3人,代表股份261,65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5,419,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5,13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15%;反对1,87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7,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479%;反对1,87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7%;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9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9%;反对2,06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5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7,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887%;反对2,06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9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7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07%;反对5,594,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518,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85%;反对5,59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5,051,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08%;反对1,960,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5%;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9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34%;反对1,960,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2%;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80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27%;反对1,960,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5%;弃权3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48,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600%;反对1,960,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2%;弃权3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4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80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27%;反对2,204,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6%;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48,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600%;反对2,20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637,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13%;反对2,374,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71%;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78,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899%;反对2,3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38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532,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788%;反对7,235,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115%;弃权3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573,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038%;反对7,23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215%;弃权3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47%。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43%;反对2,33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41%;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714,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529%;反对2,33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5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10、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5,051,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08%;反对1,960,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5%;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9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34%;反对1,960,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2%;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3%。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周凌雷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