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
实时监控细则速递(下)
编者按:
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科创板股票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期由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开设的“走近科创,你我同行”科创板投教专栏,将为大家继续介绍《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的相关规定。
1. 什么是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的虚假申报?
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虚假申报是指投资者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且撤销申报等行为,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
例如,在科创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上交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投资者以偏离前收盘价5%以上的价格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二是累计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三是累计申报数量占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四是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五是以低于申报买入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或者以高于申报卖出价格反向申报买入;
六是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5%以上。
2. 在连续竞价阶段,上交所对哪些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的虚假申报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1)在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连续竞价阶段,如果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多次、同时存在下列情形,并且累计撤销申报的数量占到该投资者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的,上交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在最优5档内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二是单笔申报后,在实时最优5档内累计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且占到市场同方向最优5档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三是申报后撤销申报。
(2)在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连续竞价阶段,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如果投资者同时存在下列情形2次以上的,上交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且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二是单笔撤销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申报后,在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以该价格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3. 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的拉抬打压股价是指什么?
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拉抬打压股价是指投资者进行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科创板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或者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
例如,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上交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二是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
三是股票开盘价涨(跌)幅5%以上。
4. 在连续竞价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将对哪些拉抬打压科创板股票交易价格的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1)在科创板股票的连续竞价交易阶段任意3分钟内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上交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买入成交价呈上升趋势或者卖出成交价呈下降趋势;
二是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三是成交数量占成交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
四是股票涨(跌)幅4%以上。
(2)在科创板股票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上交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二是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
三是股票涨(跌)幅3%以上。
5.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是指什么?
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是指投资者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科创板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
6. 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哪些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交易行为,上交所将予以重点监控?
在连续竞价交易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那么,上交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且持续10分钟以上。
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上交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连续竞价结束时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连续竞价结束时和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市场涨(跌)幅限制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
三是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新增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的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四是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涨(跌)幅限制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7. 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投资者实施的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的异常交易行为?
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者关联账户之间大量进行股票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1)科创板股票交易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属于自买自卖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上交所将对其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频繁、大量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2)科创板股票交易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属于互为对手方交易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上交所将对其予以重点监控:
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互为对手方进行频繁、大量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8. 科创板股票中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什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
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违背审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短时间内集中申报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将对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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