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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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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2019-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8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国仲”)出具的《SDV20190281〈蜀山工作室设立协议〉(2011.8.31)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2019)沪贸仲字第04343号】(以下简称“仲裁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告知书》【(2019)沪0115财保845号】与《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财保845号】。申请人何某因与被申请人上海恺英签订的《蜀山工作室设立协议》涉及的月度运营利润分成奖励发生争议,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月度运营利润分成奖励差额共计人

民币(以下币种相同)29,052,037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暂计

815,000元,包括律师费80万元、公证费1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及保险费;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以上仲裁请求1至2项共计29,867,037元)

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后,经自查并向上海国仲进一步确认,仲裁申请人已经通过上海国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财保845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恺英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9,867,03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对上海恺英部分银行存款与股权采取了保全措施。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已由上海国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仲裁涉及资金与股权冻结情况

(一)股权冻结情况

(二)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注:从冻结银行账号数量与冻结金额判断,均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因上述仲裁的发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上市规则》11.1.1 条的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5.04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50%。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单独披露的诉讼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释义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动态,及时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SDV20190281〈蜀山工作室设立协议〉(2011.8.31)争议仲裁案仲裁

通知》;

2、《仲裁申请书》;

3、《财产保全告知书》;

4、《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8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离任监事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9日收到公司离任监事林彬先生家属的通知,林彬先生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林彬先生个人的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安机关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知悉案件具体情况及最终调查结论。调查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林彬先生已于2019年6月5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的监事。

林彬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林彬先生持有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48%份额,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票114,085,22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8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进展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收到陈永聪先生家属的《通知函》,陈永聪先生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能知悉陈永聪先生的其他有关情况。

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永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2,500股,高管锁定股187,5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1%;陈永聪先生持有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的股权比例为39.88%,骐飞投资持有本公司股票114,085,22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0%。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永聪先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公司战略统筹、业务拓展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已通过董事会或管理层其他成员代为履职、加强储备管理团队成员等方式,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定。具体安排为:陈永聪先生负责的总经理职责暂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暂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王雷先生代为履行。

后续如出现影响公司业务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等其他重大事 项,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相关人事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