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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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9-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9-03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联丰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49,6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灵活、91天、92天、92天、182天、灵活、灵活、灵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同时,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五笔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20,000万元、14,6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分别于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7日到期,为避免闲置,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公司拟继续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20,000万元、14,600万元、2,000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五笔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分别于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27日、活期(2019年1月4日支取)、2019年6月12日到期,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公司拟继续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上述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分别为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联丰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到期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1: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注2: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为:根据挂钩标的沪金1912期货合约收盘价格变化的不同情形,按照约定的公式计算。

(三)产品说明

本次公司向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本金及收益在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付。该产品资金全部投向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借款等货币市场类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其他固定收益类债权资产等。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鄞州银行联丰支行办理的为大额存单业务,允许全部/部分提前支取,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鄞州银行联丰支行办理的为“企利盈2号”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最长持有期为五年,可随时支取,并支持多次提前部分支取。每到一个结息日或最后一期产品到期,按照期满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本金部分根据当期实际存款天数靠档计息,提前支取的本金及利息转入协议指定账户。

本次公司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即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约定到期后按协议约定支付收益的有价证券,投资到期日后2个交易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兑付金额。

本次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到期日后一次性获取本金和应得利息。

本次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受托方保证本金和约定收益,投资到期日一次性返还存款本金和约定收益。该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

本次公司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投资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该产品主要用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及补充营运资金。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均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67,6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8,6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9,000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