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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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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7版)

2019-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7、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2.7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87%,其中含银行存款1.05亿元,其他货币资金1.66亿元;货币资金中被冻结金额7,699.88万元,另有8,788.46万元受限,受限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银行借款保证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你公司存在逾期债务7.05亿元。

(1)请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账户银行名称、账户类型及用途、被冻结单位名称、被冻结金额、被冻结日期以及被冻结具体原因等)、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个数占公司银行账户个数的比例、被冻结的账户金额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并请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及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

1、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银行账户共计190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43个,占公司银行账户总数量的比例为22.63%。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6,529.40万元,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9,107.69万元,被冻结的账户金额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55.10%

2、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影响及解决措施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已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降低了公司资金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目前公司仍能够通过其他一般户或子公司账户进行经营结算,具体说明如下:

(1)我公司是一家控股型企业,其中母公司主要承担对外投资及集团管控职能,不经营具体业务,制造、文化业务的经营、生产主要由各子公司负责。

(2)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户使用。各子公司对外的收支业务均通过各自的银行账户”。即各子公司保持业务结算的独立性,对各自业务相关单位独立结算。本次资金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主要是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账户。目前公司业务收支仍能够通过未冻结的子公司、孙公司账户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

违规担保及债务逾期导致诉讼是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偿还相关债务,并尽快为公司解除担保责任,对于已判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件,公司将通过上诉免除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沟通,采取包括分期付款、提供增信措施等方式换取解除账户冻结,逐步释放资金流动性。

(2)请补充披露目前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借款)方式、融出方、融入方、借款日、还款日、融资(借款)金额等),是否存在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并说明目前已出现的债务逾期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情形,与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情形,并说明债务逾期事项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1、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的有息负债情况如下表:

2、 逾期债务披露情况

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根据财务部门初步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本金共43,901.4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具体明细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本金共计112,436.11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28%,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进展及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3、逾期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受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影响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资金紧张,已对部分业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还将面临着后续可能无法按时偿还金融机构本息及金融机构发起更多诉讼的情况。

基于上述可能发生的情况,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多方债权人协调沟通,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后续债务偿还等方式进行债务重整,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请求金融机构不抽贷,不采取司法手段处置已经冻结的公司资产。另一方面,公司将拟通过处置资产积极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公司或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筹集资金等方案来解决的债务危机。第三,公司将尽快的处理因债务引发的诉讼,避免持续冻结或查封公司相关资产。

(3)请你公司说明目前可用货币资金金额,并结合可用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债务逾期、业绩亏损等事项进一步分析你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说明对你公司正常运营能力的影响,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 7,526.48万元,2019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7.53万元,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冻比率等偿债能力指标较年初进一步减弱。目前公司可用货币资金金额为5,564.74万元,已有债务11.24亿元逾期未偿付。由于公司业绩亏损严重、债务逾期、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查封,以及盈利能力受制于资金短缺下降明显,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若目前经营困境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改善,不排除债权人对被查封的包括子公司股权在内的重要资产以非市场化价格低价处置,公司将由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受到严重削弱而存在资金链断裂并进入非持续经营状态的风险。

为摆脱目前经营困境,公司正采取如下针对性措施:

(1)通过对应收账款、影视项目待结算款项加紧催收回笼,缓解资金短缺局面;

(2)重点跟进、支持处于项目后期制作、发行销售阶段的影视项目,加速存货周转,盘活已投项目资金;

(3)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包括部分偿还、增加担保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并通过解除资产冻结查封释放部分流动性;

(4)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多方拓展融资渠道募集资金,为经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稳定提升经营性现金流;

(5)通过降本增效等方式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8、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受限资产合计金额17.46亿元,占净资产的79.62%,涉及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多个科目。请以列表形式逐一说明上述资产受限的具体原因、受限的具体时间、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详细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末受限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明细1: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明细2:被冻结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明细3:期末受限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明细4:期末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明细5:期末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如下:

明细6:期末受限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2、 公司资产受限披露情况

(1)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以及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存入相应的保证金,均已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披露;

(2)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已在对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2018】第314号的回复中及时披露;

(3)受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在文化传媒领域布局的财务性投资项目,与公司金属制造、文化传媒等主营业务的开展无关联性,因此均为非生产经营主要资产。

3、 上述资产受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因融资行为向金融机构提供资产抵押或质押,以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存入的保证金均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2)因对外担保及债务逾期等原因导致公司资产被司法冻结、查封,将制约公司融资活动、降低偿债能力;

(3)若公司不能偿还相关到期债务,或公司诉讼失败,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抵质押物以及被查封冻结资产存在被依法处置的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的进展,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风险提示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请你公司结合上述账户冻结、资产受限等事项及目前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说明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的情形,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目前,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计104,099.98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48%;已有债务11.24亿元逾期未偿付,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25%。违规担保及金融机构的诉讼导致银行账户冻结、资产受限等情况,已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并使公司存在进入非持续经营的潜在风险。

1、截至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但流动资金短缺已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1)金属制造业方面:供应商出于对公司结算能力的担心,加紧了对公司结算欠款的催收,并提高供货结算条件,包括款到发货、缩短信用期、提高预付款比例等,甚至停止供货合作,加剧了公司资金周转的困难。在手订单的客户为保证公司完成履约而加强了现场督导审查工作,并通过限定合同预付款定向用于订单材料采购等措施确保按时交货。潜在客户出于对公司履约能力的担心提高了资信审查要求,公司财务状况的负面影响加剧了销售接单的困难;

(2)影视行业方面:影视行业项目对资金投入的及时性要求很高,从项目启动到完成销售的过程中,资金断流或将导致项目烂尾而造成重大损失。由于无流动资金投入,公司多个筹划中的合作项目已终止,正处于后期制作阶段影视项目,因流动资金短缺已延缓进度,并将影响项目后续销售发行工作。对资金投入依赖性较强的影视行业相关业务已放缓,主要开展存量项目的推进及应收账款的回笼催收工作;

2、公司因资产冻结查封存在进入非持续经营状态的潜在风险

(1)公司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主要生产经营资产被抵押或质押给金融机构用于融资借款,由于抵质押资产受限的仅限他项权利而不包括使用权利,目前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部分非生产经营主要资产因对外担保及债务逾期等原因被司法冻结查封;

(3)若目前债务逾期、盈利能力低下等经营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不排除债权人对被查封的包括子公司股权在内的重要资产以非市场化价格低价处置,公司将由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受到严重削弱而存在资金链断裂并进入非持续经营状态的风险。

3、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一方面,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存在的违规对外担保、债务逾期等事项导致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产受限等情况,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综合各种因素,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公司部分业务目前仍在正常开展,但预计三个月内公司无法恢复正常盈利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况。

4、 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的情形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9,107.6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5%,目前公司业务收支仍能够通过未冻结的子公司、孙公司账户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自公司去年账户被冻结后,公司已通知客户变更了其他的收款账户,新收款账户可以正常使用。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

国枫律师的意见:

国枫律师认为,截至2019年5月末,公司尚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二)款“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一)款“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况。

三、关于资产减值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7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22亿元,按前五名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39.84%,请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明细,并结合你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期后销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及应收账款余额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1、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按前五名欠款方归集的金额共计38,704.09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9.84%,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2、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充分、合理性分析

(1)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情况

(2)期后销售回款情况

公司销售回款比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期后销售回款与报告期基本持平,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指标也基本持平,说明了公司销售回款管理与行业水准趋同。

(3)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①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产品销售收入:在产品已发出,买方已确认收货,并将发票或结算账单提交买方,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②电视剧、电影、艺人经纪及服务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电视剧发行收入:在电视剧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在电影片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

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交付,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电影、电视剧完成摄制前采取全部或部分卖断,或者承诺给予影片首(播)映权等方式,预售影片发行权、放(播)映权或其他权利所取得的款项,待电影、电视剧完成摄制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给预付款人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艺人经纪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收入:包括艺人代理服务收入及企业客户艺人服务收入两类。①艺人代理服务收入:在公司旗下艺人从事公司与艺人签订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演艺等活动取得收入时,公司根据与艺人签订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方式确认收入;②企业客户艺人服务收入:在服务已提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及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游戏业务收入的确认标准及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按照与游戏运营方合作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在收到游戏运营方提供的计费账单并核对数据确认无误时确认营业收入。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

公司对应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客户清单,通过互联网工商信息查询平台对交易对手进行股权穿透核查,并询问公司销售发行人员后,确认上述客户单位无关联关系。

4、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1)公司按照准则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制订应收款项坏账政策,具体如下: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

②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④联合投资并由公司负责发行的影视剧项目的应收账款

对于多方联合投资并由公司负责发行的影视剧项目,如公司承担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全部风险,需垫付联合投资方的分成款项的,则就项目全部应收账款按前述(1)-(3)项规定计提;如公司未承担前述责任(或类似责任),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按实际回款金额向联合投资方结算支付分成款项的,则按照公司投资或收益比例计算的应收账款按前述(1)-(3)项规定计提。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既定政策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按照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政策及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通过上表比较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水平基本趋同,部分业务更稳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意见:我们核对了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对重要的应收账款查询了客户的工商资料、与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进行了核对。

我们认为公司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及行业所处环境,重要的应收账款中不存在关联方,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合理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1、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2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839.04万元。其他应收款中含往来款9,529.81万元;押金及保证金918.98万元;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及利息2,245.2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073.11万元。

(1)请说明前述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的具体内容、对手方名称及对应金额,并说明往来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1、 期末其他应收款中200万元以上的往来款如下:(单位:万元)

2、期末其他应收款中20万元以上的押金及保证金如下:(单位:万元)

3、往来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①报告期内,大唐辉煌与赫氏宝传媒有限公司达成解除电影项目合作协议意向,预付项目投资款4,500万转入其他应收款;②本期公司为了在影视行业进一步布局,向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意向金1,000万元;③本期向参股公司上海观象影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500万,用于电影项目专项投资。

(2)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中除应收控股股东款项外,是否存在欠款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历任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存在,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情况。

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末,我公司其他应收款中除应收控股股东款项外,欠款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历任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报告期末,我公司其他应收款中除应收控股股东款项外,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3、报告期末,我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具体如下: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