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9-03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董事王晓华、李家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1票回避。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道远进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9-03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五粮液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资金结算服务及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其可从事的其它金融服务。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金融服务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就五粮液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事宜,由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国资公司按每笔借款金额0.3%/年的标准向公司收取担保服务费。
2.关联人回避表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家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并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关联董事钟道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经公司与五粮液财务公司协商,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金融服务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五粮液财务公司与公司为关联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该事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家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并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关联董事钟道远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罗伟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劵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共同受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经审计的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财务公司的总资产3,037,151.57万元,所有者权益251,593.32万元,负债总额2,785,558.25万元,营业收入47,286.36万元,净利润29,881.36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中本公司为“甲方”,五粮液财务公司为“乙方”。
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按照“用款自由”的原则,无条件满足甲方的支付要求。
2、结算业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甲方与五粮液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甲方与五粮液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方申请,乙方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
4、票据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签发电子商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
5、其他服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申请,为满足甲方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风险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以下措施: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协议有效期内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信贷业务,协议有效期内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风险控制
甲、乙双方应建立和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预警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可控。
为确保甲方资金安全,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乙方不得用于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国资公司为公司依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五粮液财务公司借款2,164,500,000提供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60个月,国资公司按每笔借款金额0.3%/年向公司收取担保服务费,前述借款主要用于置换公司到期贷款。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简称:宜宾纸业公告编号:2019-03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5日
至2019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12: 00、下午2:30-17:00
(三)登记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44001
联系电话:0831—3309377
传 真:0831—3309600
联 系 人:陈禹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