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9-02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锦源”)全资子公司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投资”)通知,锦源投资计划自2019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公告编号:临2019-006)。
● 截止2019年6月20日,锦源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0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019年6月20日,公司接到锦源投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9,30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万丰锦源全资子公司锦源投资。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万丰锦源、锦源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542,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3%。
本次增持后,锦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30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万丰锦源、锦源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19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增持主体拟通过本次增持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2019年6月20日,锦源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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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增持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锦源投资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增持部分的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锦源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