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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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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本次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9年06月2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本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并被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2019年06月24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基金管理人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5)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yfunds.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06月21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自2019年06月21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19年06月25日起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5)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yfunds.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