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审核
欢迎负责任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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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真正有效的辩论应当是理性的、有规则的,否则只会沦为各说各话的群雌粥粥,甚至是暗流汹涌的勾心斗角。如果有人不能向公众提供更多增量信息,而仅仅是出于种种目的从公开材料中寻章摘句搞文字游戏,甚至断章取义、渲染构陷,则显然是不受欢迎的。
怎样才能保证辩论的有效和具有建设性,标准可能见仁见智,但相信有一条可成为共识。那就是参与辩论的各方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这种责任有公义层面的、有伦理层面的,更多的是法律层面的。正如上交所所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一经受理,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媒体、自媒体也应高度重视与其言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诚实谨慎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