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3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及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规定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变更的会计政策如下: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为: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12,468,48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32,492,800股。资本公积余额转增前141,623,896.87元,转增后16,939,096.8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第10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19年7月8日下午14:30,在无锡市新区锡达路258号一楼101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3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及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规定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变更的会计政策如下: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为: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12,468,48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32,492,800股。资本公积余额转增前141,623,896.87元,转增后16,939,096.8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第10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3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7月8日(周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7日至2019年7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及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下午16:3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澄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邮政编码:21411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下午16:3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3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内容
(一)变更原因
1.实施“新金融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并按照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变更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及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3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12,468,48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32,492,800股。资本公积余额转增前141,623,896.87元,转增后16,939,096.8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第10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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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