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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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朱文锋、罗庆水、刘钊、简宝良、祝凤鸣、张德柱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6%。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截至2019年6月18日,减持时间已过半。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朱文锋、罗庆水、刘钊、简宝良、祝凤鸣、张德柱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朱文锋、罗庆水、刘钊、简宝良、祝凤鸣、张德柱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