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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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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1号)

重要提示

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8年8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60号《关于准予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8年1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8]2594号《关于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及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两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楚钢先生,董事长,理论物理学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历任花旗集团副总裁、新兴市场风控经理、地方政府债券自营交易员、基金经理、拉丁美洲股票期权交易负责人及另类投资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总经理。

陈刚先生,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金美国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厚朴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事务负责人。陈刚先生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总经理。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等职务。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璧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永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风险监控员、投资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一级团队负责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委员会委员、自有资金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和决策科学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融系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和会计系讲席教授、系主任、副教务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执行院长,并兼任上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冒大卫先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元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耀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兼任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夏静女士,执行监事,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楚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虹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李虹女士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董珊珊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简历同上。

王雁杰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业研究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研负责人、董事总经理。

郭党钰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宁波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 年 4 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朱宝臣先生,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量化投资总监。2017年10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团队负责人。

杨立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助理、证券投资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3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3324.34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张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网站:www.ciccfund.com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trade.cicc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1-891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君一、丁时杰

联系人:管祎铭

四、基金的名称

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及运作方式

(一)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和证券市场政策分析等宏观基本面研究,结合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波动性及流动性等因素的评估,在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中长期基本配置比例并进行调整。

(二)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分析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融和中期票据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他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本基金期限结构调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

3、利率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可能情景的判研,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的策略,在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中精选个券,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并优化投资组合。

(1)买入并持有策略

买入并持有策略是指选择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类产品持有到期,获取票息收益。选择买入并持有策略时,基金选券的原则包括:

1)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承担。通过对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收益进行分析,选择收益率较高、信用风险可承担的债券品种。

2)债券的信用利差合理。债券信用利差有明显的周期性变化,本基金可在信用利差较高并有减小趋势的情况下,加大买入并持有策略的力度。

3)债券的期限合理。根据利率市场的波动性,在相对高利率环境下,选择期限较长的品种,在相对低利率环境下,选择期限较短的品种。

(2)行业配置策略

基于深入的宏观信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研究,本基金将运用定性定量模型,在自下而上的个债精选策略基础上,采取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从组合层面动态优化风险收益。

(3)利差轮动策略

信用债券的利差受到经济周期、行业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周期性变化的特征,本基金将结合对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的判断,在预期利差将变大的情况下卖出此类债券,在预期利差缩小的情况下买入此类债券,以获取利差收益。

5、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本基金将适当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6、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购买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四)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在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特征并对各类市场大势做出判断的前提下,本基金对可转债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行业选择和个券选择两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对盈利能力或成长性较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可转债进行重点关注,对可转债投资价值进行有效的评估,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

(五)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交换债券新券的申购。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持续研究和密切跟踪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发展,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制定周密的投资策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重点关注标的证券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类型,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加强对未来现金流稳定性的分析。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量规模,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实现资产支持证券对基金资产的最优贡献。

(七)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履行适当程序,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未,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其他资产构成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1月8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金金元A

中金金元C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具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等各项费用。

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类别的不同及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4日刊登的《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了部分销售机构并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5、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在“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