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20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通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和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2民初1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东北特钢集团持有的公司496,876,444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的冻结,以及 4,672,756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的轮候冻结。
本次解除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 501,549,200 股,占东北特钢集团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之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东北特钢集团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之日公司总股本的38.58%。
截至本公告日,东北特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76,87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5%。东北特钢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累计冻结和轮候冻结数量为496,876,4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13%,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