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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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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19-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9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对原公司章程的公司经营范围等进行修订,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需要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合并富维安道拓财务报表启动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富维天津工业园二期厂房新建项目可研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富维东阳天津分公司塑料尾门项目可研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宗土地的议案》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公告在2019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 2019-02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于2019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宗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19-02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宗土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标的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宗土地。

● 交易金额:50,740,521.00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为有效推进国企改革的全面落地,理顺公司内土地与建筑物权属不一致的历史问题,保证公司后续改、扩建等业务依法合规的开展,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申请购买三宗归属于一汽集团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具体信息如下:

2018年10月24日,一汽集团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三宗土地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定为2018年11月30日。

二、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留平

注册资本:3,5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主营业务: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汽车技术研发;试验检验、检测检定、媒体广告、劳务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为15,708,625万元,净资产为 15,239,462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74,32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1,966,22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24日,一汽集团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三宗土地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定为2018年11月30日。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12000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

以上三宗地块的评估结果已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了中央国资委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备案金额总计50,740,521.00元。

四、交易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依据评估结果的合计金额50,740,521.00元,与一汽集团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买一汽集团上述三宗土地使用权,购买土地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有效推进国企改革的全面落地,理顺公司内土地与建筑物权属不一致的历史问题,保证公司后续改、扩建等业务依法合规的开展。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已作为投资项目在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一汽富维三年事业计划(2019-2021)》议案中列示并得到批准。

该项交易对公司未来无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核意见: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孙立荣、曲刚、沈颂东对公司《关于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宗土地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就三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宗土地的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

3、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宗土地的议案》并一致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19-2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9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9日

至2019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9年7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投融资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