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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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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9-03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6月2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王祥喜董事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王祥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批准同意选举王祥喜董事为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0年6月22日),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王祥喜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任命王祥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席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同意任命王祥喜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战略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0年6月22日),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公司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同意:

1. 将本公司的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由凌文、黄清变更为王祥喜、黄清;

2. 公司就相关变更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并授权王祥喜、黄清签署相关表格及其他文件,以完成变更及向香港联交所存档有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五、《关于中国神华增资三新铁路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同意:

1. 中国神华按持股比例向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现金人民币1700万元。

2. 授权中国神华经理层负责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9-03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 B 座 一层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东董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姜波博士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2020年至2022年〈煤炭互供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2020年至2022年〈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2020年至2022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有关情况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4为特别决议案,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2、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8-10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还审议、听取了本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郭亮 。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