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普桥路18号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因公务事由不能履行董事长职务,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青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黄冠雄先生和孙宇先生委托董事陈青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金一先生委托董事张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徐开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赵泽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思德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思德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6月0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06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原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姚丹丹、卢书辉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原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的100%),回购价格为10.33元/股。(2)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权益的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260,400股限制性股票(占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30%),回购价格为10.33元/股;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权益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1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30%),回购价格为8.21元/股。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305,4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94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0,642,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00,948,000股变更为人民币100,642,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6月0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和《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即2019年06月22日)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19年06月22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付佳慧

(4)联系电话:025-85562929

(5)传真:025-85570505

(6)邮政编码:210046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