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和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以下简称“GS Shandong”)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义务人为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两者均是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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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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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6月20日,宽街博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5816%;GS Shandong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9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5816%;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11,975,0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1632% (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截至本公告日,宽街博华持有公司股份21,51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99999%;GS Shandong持有公司股份21,51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99999%;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0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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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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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宽街博华与GS Shando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群股份
股票代码:60136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18层1821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18层1821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2: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
住 所:2 rue du Fossé, L-1536 Luxembourg
通讯地址:2 rue du Fossé, L-1536 Luxembourg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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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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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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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均是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1、宽街博华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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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主要负责人在高盛及主要投资标的公司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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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S Shandong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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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主要负责人在高盛及主要投资标的公司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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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财务投资者的退出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利群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利群股份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利群股份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宽街博华持有利群股份共计27,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195815%;GS Shandong持有利群股份共计27,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195815%。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利群股份55,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391629%,为利群股份非控股股东。
宽街博华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6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87,5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95816%。GS Shandong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6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87,5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95816%。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9163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512,5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512,5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9999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025,0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宽街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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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S Shan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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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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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 (即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所有具体情况已在本报告书第三节內进行披露。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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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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