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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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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

2019-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9-03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披露公司领薪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部分薪酬,现披露2018年度公司领薪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信息如下:

注:2018年10月12日,梁玉堂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职务;2018年4月4日,方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职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 号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西华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洪崎董事长主持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由本公司A股股东参与。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15人,出席15人,其中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郑万春、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刘纪鹏、解植春、彭雪峰、田溯宁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8人,出席8人,其中监事王航、张博、包季鸣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白丹、见证律师张丽欣、仲崇露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8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富高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议案3: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8、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第9、1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丽欣、仲崇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