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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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一094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其中,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刘道君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

2019年3月18日,刘道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65万股,减持数量过半。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032)。

截止至2019年6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刘道君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刘道君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作为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2007年8月17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2、刘道君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预计未来六个月会减持持有正邦科技股票不超过正邦科技总股本的2%。该承诺已于2017年1月16日履行完毕。

3、刘道君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刘道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刘道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道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前期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刘道君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大股东、董事刘道君先生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