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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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9-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5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3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3,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18日。

2、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

3、公司已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月18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019年5月17日,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1)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3,9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3,9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

(2)本次担保提供后,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0万元。

(3)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启润”)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7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滨北汽车城之17

法定代表人:黄晓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机动车维修;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789.12万元,负债总额5,703.00万元,净资产1,086.1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368.98万元,利润总额-42.38万元,净利润-32.97万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961.28万元,负债总额6,993.39万元,净资产967.89万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6,300.17万元,利润总额-118.23万元,净利润-118.23万元。厦门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闽晨”)

成立时间:1996年9月3日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59.32万元,负债总额240.33万元,净资产318.9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16.79万元,利润总额14.48万元,净利润19.72万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资产总额382.55万元,负债总额44.00万元,净资产338.55万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421.56万元,利润总额26.07万元,净利润19.55万元。福建闽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兼业代理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及零配件售后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118.64万元,负债总额10,536.80万元,净资产2,581.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6,426.45万元,利润总额848.68万元,净利润581.84万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资产总额9,973.84万元,负债总额7,508.37万元,净资产2,465.48万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7,204.06万元,利润总额402.16万元,净利润301.62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金额:3,900 万元

(2)担保范围:3,900万元授信额度

(3)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18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担保金额:1,000 万元

(2)担保范围:1,000 万元授信额度

(3)期限: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担保金额:5,000 万元

(2)担保范围:5,000 万元授信额度

(3)期限: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福建闽晨100%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2、公司持有厦门启润90%股权,赖才金持有该公司10%股权。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通过签署担保函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反担保。

公司持有大邦通商50%股权,厦门大邦太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厦门大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通过签署担保函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19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37,100万元+36,600万美元。截至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49,580万元+27,600万美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87,520万元+9,0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9%,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9,520万元人民币+23,6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98%。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5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各项协议全部期限的租金总额不超过14,6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前述金额范围内确认租赁期限、面积、租金等具体内容,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人签署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33,200万美元。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1)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办公场所变化,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第7层”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01单元”,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意公司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相关内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工商变更手续。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9年6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4、5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5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下属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各项协议全部期限的租金总额不超过14,6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前述金额范围内确认租赁期限、面积、租金等具体内容,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人签署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拟签署的租赁协议范围如下:

注:租赁面积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2、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顺承资产、对外经贸集团、国金公司均为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与上述出租方构成关联关系,与其进行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董事长曾挺毅先生,董事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十二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819914

注册资本:21,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41号7楼

法定代表人:颜顶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处理已改制企业的或有责任、或有权益等后续事项;3、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4、制造业、社会服务业的产业投资;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6、政府许可的其他产业投资。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厦门顺承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5日,2006年5月更名为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成建制划转成为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现为国贸控股下属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顺承资产的资产总额78,901.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900.25万元,营业收入7,728.3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6.99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顺承资产的资产总额71,658.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373.73万元,营业收入1,862.7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93万元。

股权结构: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顺承资产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顺承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二)厦门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90449Q

注册资本:4,892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6月4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莲中二路1-11号302之1室

法定代表人:邱艳斌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6年6月21日)。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对外经贸集团1988年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改制成为综合型国有外贸企业集团公司。2002年9月,划转至国贸控股。2007年3月,整体划转入国贸控股下属的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对外经贸集团资产总额7,751.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026.92万元,营业收入895.70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4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对外经贸集团资产总额7,839.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341.76万元,营业收入288.28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80万元。

股权结构: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对外经贸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厦门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三)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12618654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001-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厦门市湖里区06-11高林片区仙岳路南侧地块(地块编号:2011G01)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物业管理。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国金公司是由国贸控股、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与台湾龙邦国际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龙邦”)于2011年10月共同出资设立。后经数次股权转让,截至目前国贸控股持有其19%股权,厦门国贸持有其8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金公司资产总额14.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64亿元,营业收入0.32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亿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国金公司资产总额13.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58亿元,营业收入0.1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5亿元。

股权结构:国贸控股持有其19%股权,厦门国贸持有其81%股权。

国金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的资产均位于厦门市,具体情况如下:

注:租赁面积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相关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金额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实际租赁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已授权范围内确认租赁期限、面积、租金等具体内容,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人签署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租赁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的日常办公场所租赁以及公司旗下汽车4S店租赁协议到期后的场地续租,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租赁签署期限较长,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审批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5,000万元,实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617.1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下属公司,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国贸控股下属公司的关联租赁属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5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以自有资金为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2、以自有资金为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同意本议案。

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其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兼业代理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及零配件售后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118.64万元,负债总额10,536.80万元,净资产2,581.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6,426.45万元,利润总额848.68万元,净利润581.84万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4月30日,资产总额9,973.84万元,负债总额7,508.37万元,净资产2,465.48万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7,204.06万元,利润总额402.16万元,净利润301.62万元(未经审计)。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厦门大邦太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厦门大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2、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丰田”)

成立时间:1998年4月27日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东段外贸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挺毅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汽丰田、进口丰田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机动车维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烟草制品零售;二手车零售;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849.49万元,负债总额701.90万元,净资产4,147.5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6,569.54万元,利润总额383.65万元,净利润286.66万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4月30日,资产总额4,654.64万元,负债总额497.39万元,净资产4,157.25万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8,096.60万元,利润总额11.66万元,净利润9.66万元(未经审计)。中升丰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额度:4,000万元

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借款

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内部财务资助水平,按月支付给公司

2、财务资助对象: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额度:2,000万元

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借款

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内部财务资助水平,按月支付给公司

四、风险及防范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能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与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将以签署担保函或其他有效方式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反担保。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保障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能直接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在不低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水平基础上结算,定价公允。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同时,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5%。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5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537,100万元+69,800万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33,200万美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美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注册地:FLAT/RM 1107 11/F OFFICEPLUS @SHEUNG WAN 93-103 WING LOK STREET HK

注册资本:港币1.56亿元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港币48,897.36万元,负债总额港币16,066.86万元,净资产港币32,830.5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港币291,860.88万元,利润总额港币2,130.53万元,净利润港币1,819.42万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港币195,459.36万元,负债总额港币160,840.25万元,净资产港币34,619.11万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港币152,728.94万元,利润总额港币2,149.60万元,净利润港币1,788.61万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2、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源”)

注册地:新加坡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大宗贸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647.98万美元,负债总额3,054.70万美元,净资产3,593.28万美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1,182.16万美元,利润总额639.78万美元,净利润572.70万美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895.03万美元,负债总额15,230.89万美元,净资产3,664.14万美元;2019年1-4月,营业收入24,164.11万美元,利润总额78.74万美元,净利润70.86万美元。信达资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详见本公告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上述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二〇一九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37,100万元+69,8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新签署的担保总金额为87,520万元+9,0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9%。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9,520万元人民币+23,6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98%。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5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15:00至2019年7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7月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审议《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项提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回避表决。

第3项提案《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及第4项提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9:00至2019年7月8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9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