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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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9-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72,196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及股份登记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8号”文核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56,950股,并于2016年6月实施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3,056,95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3、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张德华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根据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056,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611,390.00元;同时,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056,9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合计转增股本196,891,12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9,948,070股。本次分配预案已于2017年5月实施完毕,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由17,656,950股增加至45,908,07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张德华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广发证券对山东华鹏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72,19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上表中张德华先生限售股持有及上市流通的数据仅为因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持限售股的有关情况。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