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2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6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78,463,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43%。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号文《关于核准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利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78,463,035股,每股发行价格5.1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兴诚旺”)、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集团”)、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创众银”)、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云诺”)、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客”)、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特”)和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创毅”)。本次非公发共募集资金总额194,530万元,其中现金125,14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2,830万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16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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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6月26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78,463,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95,263,035股的54.4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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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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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利云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美利云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美利云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美利云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未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其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