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丁涛先生委托董事长杨敏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4)。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56)。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19年6月19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9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4)。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5日
●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此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1,317,801.0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59.0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9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9〕146 号”《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8052号《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1,317,80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17,801.00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317,801.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
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8052号专项鉴证报告, 认为三星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星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三星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前,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前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结束之日(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前述合计15,3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以下统称“前次现金管理额度”。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前述额度包括前次现金管理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公司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6 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 26,9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74.29 万元后的净额约为 21,697.71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 2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1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59.0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9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9〕146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闲置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方式存储,或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投资期限
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前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结束之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截止 2019 年6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以 2,000 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以 1,800 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9 年第 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3、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以 4,500 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19231055。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投资期限
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止 2019 年6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如下:
1、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以 2,000 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8 年第 2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3日到期。
2、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以 1,500 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8 年第 26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17日到期。
3、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以 3,000 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9 年第 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13日到期。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保荐机构对三星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10日
至2019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2)、《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7月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333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
联系人:徐芬、杨琦
联系电话:0572-8370557
传真:0572-8469588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债券代码:113536 债券简称:三星转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三星转债”)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合计配售三星转债600,000张(60,00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31.32%。
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阿永先生通知,截至2019年6月24日,杨阿永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三星转债 191,57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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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