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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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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9-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9-027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7,7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6月28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宏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5 万股,并于201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11,11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48,16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名股东,分别为:赵汉新、赵敏海。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77,700,000股,将于2019年7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8,160,000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111,1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050,000股。

2017年10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8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148,960,000股。

2018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注销8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48,960,000股变更为148,160,000股。

自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将全部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 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赵汉新、赵敏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两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7,7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宏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新宏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新宏泰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宏泰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