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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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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的公告

2019-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19-04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受理序号:19142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19-044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拟通过向控股股东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魔声学”)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万魔声学(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共达电声为存续方,将承接(或以其全资子公司承接)万魔声学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相关权益,万魔声学将注销法人资格,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达电声5,498万股股票亦将相应注销。

共达电声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已经共达电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万魔声学董事会审议通过,万魔声学的股东均已就本次吸收合并履行了内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且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共达电声承继,债权人自接到债权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债权通知书的债权人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共达电声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共达电声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共达电声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向共达电声申报债权,不会因此而影响其债权,有关债务将由共达电声按有关债权文件的约定履行。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共达电声申报债权,也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请在邮件封面、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金鑫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

联系电话:0536-2283666-259

传真:0536-2283006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