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9-4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时至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张宝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804,133,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8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04,489,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66.770%。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66,317,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50.410%;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10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8,171,1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16.36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644,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22.134%。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8,693,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2.028%;通过网络投票的B 股股东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51,3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106%。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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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股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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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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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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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