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9,512,667,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9.94%。
●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浙能集团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换购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三角ETF”)份额,拟认购不超过408,020,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A 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如浙能集团认购超过136,00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A 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浙能集团承诺在基金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认购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所涉及股票占用竞价减持/大宗减持额度。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如浙能集团认购超过136,00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A 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浙能集团承诺在基金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浙能集团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同时本次认购事宜尚须履行国资管理有关审核程序,最终是否认购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参与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认购的基金份额以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浙能集团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