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9-047
转债代码:110049 转债简称:海尔转债
转股代码:190049 转股简称:海尔转股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14
● 回售简称:海尔回售
● 回售价格:100.11元/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9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12日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原子项目“家电智能控制组件工厂建设项目”与“智能家电超前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工业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为“海尔印度北部工业园项目(一期)”,以更好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海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已于2019年6月26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转债”回售的公告》,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第三次向全体“海尔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失去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海尔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2%,计息天数为196天(2018年12月18日-2019年7月2日),利息为100*0.2%*196/365=0.11元/张,回售价格为100.11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因此在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3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回售公告及3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14”,回售简称为“海尔回售”。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9日
(四)回售价格:100.11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海尔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19年7月12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海尔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海尔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海尔转债将停止交易。
海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