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15时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1,865,2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1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1%;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2,069,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322%(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6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台州联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261,867,023股,反对票7,400股,弃权票195,0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8%。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261,874,42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95,0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56%。(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46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49%,反对票0股,弃权票195,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晏国哲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