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7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的通知,获悉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进行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票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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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泰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1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民生银行进行股票质押业务,股份质押期限为自 2019 年 6月25日起至 2022年6月25日为止,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泰集团持有本公司224,584,901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4.30%;其中华泰集团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92,27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08%,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
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万和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决定书全文如下:
“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洽洽食品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15年6月5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洽洽食品股份25,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超出法律限定比例0.12%。
你公司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减少5%时,未停止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鉴于你公司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说明并停止减持,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