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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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进展公告

2019-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070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按照原还款计划首笔资金还款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返还

● 上市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先后预付大通铜业货款17.46亿元,由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开展不及预期,上述合同未及时履行完毕。

(二)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针对上述事项下发《关于对ST大控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8]11号),上述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临:2018-088号)。

(三)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对决定中所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改进所涉事项并制订整改方案,经公司与大通铜业协商后,大通铜业承诺将按照还款计划返还上述17.4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进展公告》(临:2019-004号),具体返还计划如下:

(1)2019年6月30日前,返还人民币5亿元;

(2)2019年12月31日前,返还人民币5亿元;

(3)2020年6月30日前,返还人民币5亿元;

(4)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人民币2.46亿元。

二、本次事项进展情况

(一)本次首笔还款款项延期返还原因

1、鉴于前期公司经营账户资金因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瑞华”)诉讼导致被债权人冻结,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力促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尽快处理解决相关诉讼。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长富瑞华未能如期解决处理相关诉讼,随着上述资金还款时间的临近,经律师了解相关债权人一直关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经营账户情况,相关债权人待上述资金回款后即刻划走资金,如上述资金被划走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后续收购资产事宜。

2、按照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计划,公司收回首笔5亿元资金将用于收购相关标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以上述现金收购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请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及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并出具相关报告,鉴于上述工作所需时间较长,为了能够保证顺利推进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协商后,本次资金将延期返回。

(二)本次首笔还款款项返还情况

本次首笔还款款项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返还。

(三)本次首笔资金延期还款不影响后续大通铜业还款计划。

三、调整后资金还款返还计划

经公司与大通铜业协商后,大通铜业承诺将按照还款计划返还上述17.46亿元,具体返还计划如下:

(1)2019年12月31日前,返还人民币10亿元;

(2)2020年6月30日前,返还人民币5亿元;

(3)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人民币2.46亿元。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上述事项,一致同意上述调整后的还款计划,认为上述还款计划切实可行。上市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责任,确保上述资金如期返还,保证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前述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