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37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0日以通讯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胜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胜区支行申请新型产业扶贫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0亿元,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为质押本公司所持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22.5%的股权。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续期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展期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借款进行展期暨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38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晟”, 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持股50%,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已为其提供担保余额0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未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担保等相关协议。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青海华晟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申请由电冶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海华晟的另一方股东为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华晟50%股权),同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青海华晟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地址:青海省湟源县大华镇拉拉口村
法定代表:杜利平
经营范围:硅铁、硅锰、铬铁的生产、销售。
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7,243.78万元,总负债83,739.72万元,总流动负债83,463.74万元,净资产23,504.06万元,营业收入24,247.49,净利润-687.60万元。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青海华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电冶集团之下属子公司,拟向青海银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拓展融资渠道。电冶集团及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青海华晟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电冶集团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青海华晟各股东均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不会增加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的潜在负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58,8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0,733.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40%。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39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东煤炭”)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为伊东煤炭提供担保余额55,985万元,近期计划偿还25,000万元,剩余部分30,985万元,本公司拟继续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为伊东煤炭提供担保余额55,985万元,近期计划偿还25,000万元,剩余部分30,985万元,本公司拟继续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伊东煤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准格尔中路;
法定代表人:姬海军;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原煤生产,煤产品运销(分支机构经营)机械配件、五金建材、日用百货、煤矿机械设备销售;应急救援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43,865.84万元,负债总额1,813,937.1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18,958.3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0,817.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5,267.45万元);非流动负债294,978.86万元(全部为长期借款)。所有者权益529,928.6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646.99万元,实现净利润37,428.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伊东煤炭就上述担保已提供如下反担保:
1、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2、伊东煤炭将应收其下属子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7.34亿元应收款质押给我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伊东煤炭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伊东煤炭的经营发展,其所提供的反担保足以覆盖本次担保,因此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为伊东煤炭提供的担保,伊东煤炭所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我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58,8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0,733.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40%。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40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借款进行展期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原向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矿业”)提供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永煤矿业的资金周转,拟对该笔借款进行展期。
●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由控股子公司电冶集团向永煤矿业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 5.27%,现还款期已到,基于永煤矿业处于投产初期,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维持正常运转,永煤矿业申请上述借款继续展期,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7.50%。
因公司副董事长赵魁先生在永煤矿业担任董事长,董事张奕龄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且该公司是与大股东一一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实际控制人一一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共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副董事长赵魁先生在永煤矿业担任董事长,董事张奕龄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且该公司是与大股东一一羊绒集团、实际控制人一一控股集团共同投资(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羊绒集团、控股集团的基本信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二)永煤矿业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8年8月1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法定代表人:赵魁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矿业投资;矿山设备销售;投资咨询、矿业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电冶集团持股25%;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永煤矿业投资建设的马泰壕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该项目为国家“十一五”规划项目,国土资源部核准井田面积79.5789平方公里,资源储量约14亿吨,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截止2019年3月31日,永煤矿业总资产514,346.03万元,总负债280,465.39万元,净资产233,880.6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永煤矿业向电冶集团借款4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还款期限已到。永煤矿业申请上述借款继续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7.50%,以维持永煤矿业正常运转。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永煤矿业申请原贷款继续展期,有利于永煤矿业更好的发展运营,也不会影响电冶集团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展期的议案》,本议案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臻女士、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张晓慧先生、李中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冶集团本次对永煤矿业提供借款进行展期事项,有利于永煤矿业发展,不会影响电冶集团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利率参照电冶集团同期在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41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本公司持股77.97%)拟出资72,100.21万元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工业公司”)100%的股权。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化学工业公司是羊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股100%),电冶集团拟出资72,100.21万元向羊绒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化学工业公司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电冶集团将持有化学工业公司1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臻女士、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张奕龄先生、张晓慧先生、李中秋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因羊绒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形成交易属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羊绒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631,148万元
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供汽(项目筹建);羊绒系列产品项目的投资;开发羊绒工业新技术、培育运作品牌;开拓开发市场;电子、陶瓷、饮食、住宿、矿泉水、供电、供水等多种经营项目的投资业务;服装、服饰、纤维生产销售;金融证券购买;机电设备、建材销售;煤炭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903,780.90万元,资产净额2,116,748.5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55,518.81万元,实现净利润256,303.01万元。
本公司与羊绒集团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25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鲁卫东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合成氨、化肥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的生产与销售。
化学工业公司2017年建成投产,年产合成氨54万吨、尿素95万吨,总投资23.49亿元。
2、化学工业公司所处行业及产品优势:
(1)行业竞争优势。化学工业公司采用天然气制化肥的工艺路线,是全国最大的单系统装置,在环保、安全、能耗等方面优势显著,随着国家去产能力度的不断深化,化学工业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2)产品竞争优势。化学工业公司的化肥产品属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辅助用料,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全面保障下,天然气的使用得到国家优先保障。天然气化肥属洁净能源,在长年农耕实践中,产品颗粒均匀、光泽度好、粉尘少,特别是农业生产者认为天然气化肥“不烧苗”,目前已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和反馈。化学工业公司的生产装置投资成本低、运输稳定,产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3)营销和品牌竞争优势。在精细的市场营销及布局下,化学工业公司已与经销商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尿素在工农业市场的良好口碑和品牌效应,尿素产品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为化学工业公司的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与保障。
(二)财务数据:详见2019年6月2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505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审计,截止2019年5月31日,化学工业公司总资产263,598.21万元,负债192,536.13万元,净资产71,062.09万元;2019年1-5月,化学工业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0,316.06万元,净利润1,319.6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1,302.96万元。化学工业公司于每年上半年进行例行检修,对检修期间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
(三)评估情况
1、电冶集团聘请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化学工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中瑞评报字[2019]第000467号《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化学工业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1,062.09万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2,100.21万元,增值额为1,038.12万元,增值率为1.46%;以收益法评估,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5,979.05万元,增值额为4,916.96万元,增值率为6.92%。
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主要是确定化学工业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实际拥有的各要素资产、负债的现行更新重置成本价值;收益法是在对化学工业公司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
评估机构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定价依据: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化学工业公司净资产以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72,100.21万元;以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为75,979.05万元。评估机构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电冶集团应当支付的交易对价及认购价款72,100.21万元。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冶集团收购化学工业公司,可以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发挥公司棋盘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低成本核心竞争力,提升园区水、电、汽、土地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随着效益逐步释放,预计化学工业未来业绩情况良好。因此决定收购化学工业公司的100%的股权,以持续增强电冶集团的盈利能力和形成更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化学工业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会前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电冶集团收购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其定价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会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收购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5、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16日
至2019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9年6月29日披露,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邮 箱:lilili@chinaerdos.com
联 系 人:李丽丽
登记时间:2019年7月11日一7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