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通知,以岭医药科技于2016年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以岭EB”,债券代码“120001”)赎回工作已经完成,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于2016年4月18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800万张A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以岭医药科技持有的以岭药业A股股票。本期可交换债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票面利率为1%。为发行本期债券,以岭医药科技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00万股(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登记在“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下。“16以岭EB”于2017年4月20日进入换股期。截至2019年5月7日,因以岭药业A股股票最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17.70元/股的80%,触发了回售条款,以岭医药科技决定按照本期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换股的本期债券。自2019年5月21日起,以岭医药科技分次进行了“16以岭EB”的付息、赎回。截止2019年6月28日,“16以岭EB”的付息、赎回工作全部结束,具体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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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以岭EB”存续期内共发生换股7,853股(换股债券数量1,390张),以岭医药科技将尽快完成剩余89,992,147股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解除。
根据以岭医药科技相关赎回安排,2019年6月28日为“16以岭EB”的摘牌日。
截至2019年6月28日,以岭医药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376,268,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其中以岭医药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27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开立的“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89,992,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以岭医药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将关注以岭医药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