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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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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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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共有242家投资者管理的2,088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13.34元/股-31.02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20,210万股,申购倍数为386.51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即上述无效报价)后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9.31元/股(不含29.3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9.3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62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9.31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62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19年6月28日10:46:5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9.31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2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6月28日10:46:53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将配售对象名称为“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2,2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220,210万股的1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30家投资者管理的209个配售对象(其中13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17家投资者)。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4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7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5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9.8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8.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09.99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为46,682.46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投资者报价。据此,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27.43元/股的15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81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737,21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233.52倍。

本次初步询价中,9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8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27.4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360,75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19年6月2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30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27.4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9.8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星云股份的静态市盈率204.59倍,略高于可比公司先导智能的静态市盈率36.09倍,高于可比公司赢合科技的静态市盈率31.02倍。尽管总体上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1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2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万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战略配售投资者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3,15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21%;网上发行数量为77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7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43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011.57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451.43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7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9年7月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7月4日(T+1日)在《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19年7月8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在线签署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仅为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43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11.2463亿元。根据《业务指引》“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比例为4%,即164万股,不足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205万股。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约定,差异部分的41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投资者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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