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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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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一06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实际以2019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数1,807,018,378股为基数实施分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2019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7月1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根据《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作了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Q0股(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为5.0604元/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49Q0股(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为1.885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个人业绩综合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3万份(其中:转增股本前47万份,转增股本23.03万份)。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471万股(其中:转增股本前137.9万股,转增股本67.571万股);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尚未回购注销的1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152万股(其中:转增股本前4.8万股,转增股本2.352万股);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与第二期合并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2.62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85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年7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一06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一07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一)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三)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五)公司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六)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七)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6963.4万股限制性股票,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929.8万份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八)2018 年6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5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8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人员共 13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9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5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42.3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万股。

(十)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230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599,000份;同意3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34,563,000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18年11月23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34,563,000股;2018年12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18,599,000份。

二、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实际以2019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数1,807,018,378股为基数实施分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2019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7月1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

(1)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Q0*(1+0.49)=1.49Q0股。

(2))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 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7.54/1.49=5.0604元。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调整

(1)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股票进行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0*(1+0.49)=1.49Q0股。

(2)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股票进行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 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81/1.49=1.8859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实际以2019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数1,807,018,378股为基数实施分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完毕。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增1.49倍,行权价格由7.54元/股调整为5.0604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增1.49倍,价格由2.81元/股调整为1.8859元/股。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作出的相应调整。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一07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 7月1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一)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三)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五)公司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六)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七)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6963.4万股限制性股票,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929.8万份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八)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5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8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人员共 13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9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 5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42.3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万股。

(十)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230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599,000 份;同意 3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34,563,000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18年11月23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34,563,000股;2018年12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18,599,000份。

(十二)2019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49Q0股(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为5.060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1.49Q0股(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调整为1.88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个人业绩综合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3万份(其中:转增股本前47万份,转增股本23.03万份)。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471万股(其中:转增股本前137.9万股,转增股本67.57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859元/股。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 5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42.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了上述已与公司签订回购协议的4人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万股。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尚未回购注销的1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152万股(其中:转增股本前4.8万股,转增股本2.352万股)与此次回购注销合并,共计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2.62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859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一)拟注销股票期权说明表

(二)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说明表

四、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690,331,153股。

单位:股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本次回购注销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一07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在2018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该项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均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续聘事项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9-07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7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17日

至2019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经2019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股权激励对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张爱艳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一07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和2018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和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和《方大炭素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一、本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以闲置资金11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理财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起息日期:2019年6月28日

3.到期日期:2019年12月25日

4.理财期限:180天

5.存入金额:100,000万元

6.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44%]*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小于50元/克,则不用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大于50元/克且小于700元/克,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9%]*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大于700元/克,则不用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2%]*产品存续天数/365(观察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二)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理财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起息日期:2019年6月28日

3.到期日期:2019年12月25日

4.理财期限:180天

5.存入金额:10,000万元

6.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44%]*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小于50元/克,则不用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大于50元/克且小于700元/克,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9%]*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大于700元/克,则不用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2%]*产品存续天数/365(观察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11,100万元。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