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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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55

转债代码:113019 转债简称:玲珑转债

转股代码:191019 转股简称:玲珑转股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共有184,000元“玲珑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9,75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81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999,81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0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4号)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33号文同意,公司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3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玲珑转债”,债券代码“113019”。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玲珑转债”自 2018年9月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 19.10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18年6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玲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15日起由原来的19.10元/股调整为18.84元/股;公司于2019年6月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玲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25日起由原来的18.84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18年9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共有184,000元“玲珑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9,75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813%。其中,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A股可转债有人民币47,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2,493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999,81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0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5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05,6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

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9年7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5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176号文批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玲珑轮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股,于2016年7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2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805,600,0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9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2019年7月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9年7月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的限售股为194,400,0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股为805,600,000股。

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的限售股194,400,000股股份于2017年7月6日完成解禁。解禁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2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4,4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5,600,000股。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9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8年9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部分玲珑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9,757股,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9,75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4,409,75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5,6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有关承诺如下:

(一)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及英诚贸易有限公司: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玲珑轮胎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通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形式取得的股份,以下简称“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及英诚贸易有限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违反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自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承诺期内对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在承诺期内,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自愿将减持玲珑轮胎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玲珑轮胎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玲珑轮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玲珑轮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玲珑轮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玲珑轮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05,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7.13%;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