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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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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6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68,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239,577,159.19元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17,800,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披露程序。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8-20层

咨询联系人:郑映虹、冯卓琛

咨询电话:0755-26624127

传真电话:0755-8693623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