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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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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宏”)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需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同意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安徽吉宏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应的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实际供货需求,将原由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实施主体部分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下午14时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实际供货需求,将原由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实施主体部分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宏”)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需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同意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安徽吉宏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应的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08月07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铁军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环保纸容器研发;纸容器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2018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9XAA20352】。

经核查,安徽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1亿元的贷款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安徽吉宏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全资子公司安徽吉宏上述贷款系基于正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可对其实施合理有效的业务和资金管理,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5,999,963.68元。2019年4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将扣除承销费12,000,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503,999,963.6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直接费用4,695,39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XYZH/2019XAA20351号)验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07.2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39.35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以及未置换的信息披露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以最新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约43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吉宏股份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5,999,963.68元。2019年4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将扣除承销费12,000,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503,999,963.6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直接费用4,695,39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XYZH/2019XAA20351号)验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原计划由厦门总部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项目建设生产线主要用来生产彩色包装箱、彩色包装纸盒及环保纸袋,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2,350万元。

现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拟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宁夏地处黄河经济带的核心地区,是我国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要一级,也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一个重要节点。由于宁夏地区具有得天独厚优越的地理位置与资源优势、良好的生产条件以及相比内地经济运行成本低廉等特点,吸引了大批食品饮料、奶制品、啤酒等快消品行业的企业巨头在宁夏投资设立生产基地,该地区包装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在宁夏地区实施,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宁夏的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用工及物流运输成本,

同时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三、本次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可填补公司包装业务生产基地在西北地区的区域空白,完善包装业务的基地布局。同时,公司可运用多年积累成熟的建厂经验、包装生产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在为战略合作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利用服务品牌客户的影响力逐渐辐射宁夏周边地区潜在的包装客户,逐步开拓宁夏及周边地区的客户资源及包装市场,进一步满足公司产业扩张、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需求。

3、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4、公司“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实施主体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施项目已取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8-640381-22-03-013252),并已取得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青环审发[2019]19号)。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客户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会对上述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实际供货需求,将原由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实施主体部分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三)保荐机构意见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安排进行,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18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7月1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7月16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7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