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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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2019年7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告知函:“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在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投资”)的全部财产份额合计人民币4180万元(占汇智投资全部财产份额的46.44%)转让给南京恒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不再持有汇智投资财产份额,不再担任汇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银河电子集团与南京恒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控制及其他关联关系。因此,本次转让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与汇智投资已经不存在控制及其他关联关系,银河电子集团不再与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转让方情况

名称: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动漫)产业园5楼519室

法定代表人:顾革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信息产业、软件行业、广播电视行业、机械行业、生物工程、医疗文教行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建筑材料、煤炭、焦炭、铁矿石、有色金属、钢材、汽车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2014年4月,公司与汇智投资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汇智投资以人民币9000万元认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系汇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汇智投资出资4180万元,占比为46.44%,汇智投资承诺认购的银河电子本次配套融资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2014年9月2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截止2017年9月22日,上述股份已经解除锁定,本次转让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转让前银河电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1.25%股权,通过汇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2.08%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1.25%股权。

二、受让方情况

名称:南京恒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栋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丰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潘欣如为代表)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银河电子集团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南京恒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汇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2.08%股权。

三、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1.25%股权,依然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本次银河电子集团财产份额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实质影响。

本次银河电子集团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不再持有汇智投资财产份额,不再担任汇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银河电子集团与南京恒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控制及其他关联关系,因此,银河电子集团与汇智投资已经不存在控制及其他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约定,银河电子集团不再与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