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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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6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9年6月18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日一2019年7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13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1668%。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14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90,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18%。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990,4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9718%。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李茜茹律师、张弢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持股超3%的股东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8日、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1至议案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9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世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9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提议免除程万超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9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9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最终表决结果:王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世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国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人员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李茜茹律师、张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