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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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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19-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一8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1日-2019年7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1日15:00至2019年7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7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涂崎、黄美燕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交易委托进行投票。

(一)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股东会议届次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累计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二)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交易委托进行投票。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投票时间: 2019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在投票当日,“德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3)输入投票代码362005;

(4)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例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5)在“买入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一78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拟为德豪润达及德豪润达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019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为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拟向芜湖德豪投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反担保期限与相应担保的期限一致。

芜湖德豪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冬雷、王晟回避了表决。本公司为芜湖德豪投资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及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芜湖德豪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6月3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新源大厦九楼9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及商务服务。

股东情况:自然人王冬雷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自然人王晟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截止目前,芜湖德豪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82,78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0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年又一期,芜湖德豪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芜湖德豪投资2019年度拟为德豪润达及德豪润达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拟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芜湖德豪投资2019年度拟为德豪润达及德豪润达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反担保期限与相应担保的期限一致。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为该关联人提供的反担保金额

2019年1-6月,公司为芜湖德豪投资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为0亿元。

七、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正在履行的担保事项为:

(1)2018年12月24日,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本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港币2.9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

(2)2019年6月28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14.9亿元。

2、本次拟对芜湖德豪投资提供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若本议案与《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获得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

(1)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9亿元,港币2.9亿元(按2019年6月28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0.87966算,折合人民币约2.55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93%;

(2)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7.9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73%;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35.35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2.67%,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3.55%。

3、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24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

4、除业已披露的以上担保事项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一7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拟为德豪润达及德豪润达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019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

芜湖德豪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冬雷、王晟回避了表决。本次公司与芜湖德豪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及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芜湖德豪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6月3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新源大厦九楼9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及商务服务。

股东情况:自然人王冬雷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自然人王晟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截止目前,芜湖德豪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82,78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0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芜湖德豪投资为德豪润达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德豪润达为该等担保相应地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芜湖德豪投资2019年度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该等担保在发生时由芜湖德豪投资向具体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芜湖德豪投资为德豪润达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2019年1-6月,芜湖德豪投资为德豪润达及其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4亿元。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控股股东向德豪润达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一7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的董事长王晟先生及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光电”)的法人代表吴巨先生,拟为大连德豪光电在金融机构的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提供担保。为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拟向王晟先生及吴巨先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反担保期限与相应担保的期限一致。

吴巨先生为大连德豪光电的法定代表人;王晟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且与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为兄弟关系,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冬雷、王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及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王晟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且与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为兄弟关系;吴巨先生为大连德豪光电的法定代表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王晟先生及吴巨先生为公司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在金融机构的融资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提供担保,公司拟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王晟先生及吴巨先生为公司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在金融机构的贷款1.2亿元提供担保,公司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不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违约金、利息、罚息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反担保期限与相应担保的期限一致。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为该关联人提供的反担保金额

2019年1-6月,公司为王晟先生、吴巨先生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为0亿元。

七、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正在履行的担保事项为:

(1)2018年12月24日,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本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港币2.9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

(2)2019年6月28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14.9亿元。

2、本次拟对王晟、吴巨提供反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若本议案与《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获得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

(1)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9亿元,港币2.9亿元(按2019年6月28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0.87966算,折合人民币约2.55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93%;

(2)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7.9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73%;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35.35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2.67%,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3.55%。

3、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24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

4、除业已披露的以上担保事项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向王晟先生、吴巨先生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7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人代表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人代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董事长王晟先生及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光电”)的法人代表吴巨先生,拟为大连德豪光电在金融机构的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吴巨先生为大连德豪光电的法定代表人;王晟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且与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为兄弟关系,其向大连德豪光电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冬雷、王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及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王晟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且与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为兄弟关系;吴巨先生为大连德豪光电的法定代表人。

三、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大连德豪光电,注册地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157号,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LED芯片、发光二极管、LED光源模组、发射管、LED半导体照明产品、LED装饰产品、LED灯具、LED显示屏、LED背光源、家用电器、电机、电子产品、电动器具、轻工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从事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系统、模具的研发、生产,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LED显示屏租赁。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950万元,本公司占71.69%股权,子公司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占26.83%,子公司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占1.48%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大连德豪光电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董事长王晟及大连德豪光电的法定代表人吴巨为大连德豪光电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德豪润达将为该等担保提供反担保,提供反担保的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王晟先生、吴巨先生为大连德豪光电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该笔融资可能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提供担保。本担保在发生时由王晟先生、吴巨先生与具体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大大连德豪光电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其出现债务违约。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1-6月,王晟先生、吴巨先生为德豪润达及大连德豪光电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亿元。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大大连德豪光电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其出现债务违约,独立董事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王晟先生及吴巨先生为大连德豪光电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一7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人代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大大连德豪光电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其出现债务违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人代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加大公司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财务支持的概率,防范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74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7月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因上市公司未给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提供过反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也未提供详细的资产情况以证实担保履约能力,无法评估可能的风险。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人代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因上市公司未给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提供过反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也未提供详细的资产情况以证实担保履约能力,无法评估可能的风险。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及子公司法人代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因上市公司未给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提供过反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也未提供详细的资产情况以证实担保履约能力,无法评估可能的风险。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因上市公司未给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提供过反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也未提供详细的资产情况以证实担保履约能力,无法评估可能的风险。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为:因上市公司未给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提供过反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董事也未提供详细的资产情况以证实担保履约能力,无法评估可能的风险。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8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